
专业的私家调查、婚外情取证和出轨取证

专业的私家调查、婚外情取证和出轨取证
发布:admin 时间:2024-12-23
一、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能过户给对方吗?
夫妻离婚,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是否能移转给对方?
离婚之后,在法律框架下,经济适用住房是有可能被转让予另一方的。若经济适用住房系婚前某一方提出申请并得以审批,然而在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的资产予以购置,那么该经济适用住房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,在离婚之时,可经过协商决定,透过合法途径转移所有权至另一方名下。然而值得关注的是,经济适用性住房的购房期限需在五年以上,否则便无法进行合法的过户手续。
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
(一)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,不得直接上市交易,
(二)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,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。
二、夫妻离婚公租房能否变更承租人?
公租房的承租人变更通常需依据当地公租房管理的相关规定。一般来说,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,若公租房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承租,经其他共同承租人同意,在符合当地公租房管理办法中关于承租人变更的条件时,可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承租人。比如,有的地方规定需离婚满一定年限等条件。但具体能否变更及如何变更,要依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管理规定来确定。不同地区的公租房政策可能存在差异,建议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。
三、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对方的法律规定
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对方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相关规定。需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,提交离婚协议(注明房产归属及过户意愿等)、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。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,如符合规定,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,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。若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,另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协助办理过户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,强制对方履行过户义务。总之,离婚后房产过户需依法依规进行,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。
夫妻离婚时,经济适用房的转移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。若房产为婚前一方申请,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,则视为共同财产。在离婚时,双方可协商将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,但需满足购买满五年的条件。此举符合法律程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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